一、智能制造虚拟仿真教学创新实验室学生考核办法细则:
(一)、总则
为了确保学生的学习效果,激励学生的学习热情,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,特制定本学生考核方法细则。本细则将根据学生的实验报告、实验操作、课堂互动、出勤率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。
(二)、考核内容与方法
实验报告(30%):主要评价学生的实验报告撰写能力,包括实验目的、实验过程、实验结果与讨论等方面的表现。由教师根据学生的报告进行评分。
实验操作(30%):主要评价学生的实验操作能力,包括实验设备的使用、实验步骤的执行、实验数据的记录等方面的表现。由教师现场观察并评分。
课堂互动(20%):主要评价学生在课堂上的表现,包括问题回答、小组讨论、课堂展示等方面的表现。由教师根据学生的参与度与表现进行评分。
出勤率(10%):主要评价学生的出勤情况,根据学生缺勤次数进行相应的扣分。
附加项(10%):对于在实验中有创新思维、独立思考或取得突出成果的学生,可给予适当的加分。
(三)、考核周期与成绩评定
考核周期:每个实验结束后进行一次考核,学期末进行总评。
成绩评定:根据各项考核内容的权重,计算出学生的综合成绩。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,根据综合成绩评定学生的等级,分别为优秀、良好、合格和不合格。
(四)、其他事项
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,如有未尽事宜,由实验室管理委员会解释并制定补充规定。
学生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,可在公布之日起一周内向实验室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诉,委员会将组织专家进行复核。
(五)、附则
本细则由智能制造虚拟仿真教学创新实验室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。
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,原学生考核方法同时废止。
二、机械工程实践中心学生实习考勤办法:
①实习学生因故不能参加实习者,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。凡未经批准假或未经批准而不到者,一律按旷课累计超过该工种实习时间五分之一者,该工种作“不及格]处理。
②凡无故迟到早退、擅自离岗者,按旷课处理,起到或早退一次者,实习成绩不得评“优”(90%-100%),迟到或早退两次以上者(包括两次), 实习成绩不得评“良”(80%*90%)。
③学生实习期间一般不准请假,特殊情况。必须请假者,应事先向所属系或中心请假,并将批准假条送交实习指导教师,由实习指导教师交教学组备案,不得事后补假。实习期问学生班长无权批准事假。
④学生在实习时间去校医看病,须向所在工种指导教师请假,若需要休息者,或到市区看病者和住院,须持医生证明向实习指导教师请假。
⑤实习生考勤由每一个工种实习指导教师记入实习考核卡(表)内。
机械工程实践中心学生实习成绩考核办法:
①各工种实习成绩由各工种实习指导教师根据实习学生完成产品质量(35分), 动手能力(30分), 文明生产(10分), 劳动纪律(15分), 完成实习报告(10分), 记入学生实习考核卡(表)。
②学生对成绩有异议者,允许通过组织复查,但不能直接找实习指导教师要求改成绩,更不能无理取周,否则除学生本人作出检查外,成绩降10分,情节严重的取消该工种成绩。
③综合理论考试作弊者,当场宣布停止考试,记金工实习总成绩不及格。
④教学实习未取得成绩或某工种不及格的学生,必须补上所缺或不及格的工种实习,补实习的时间一般安排在假期,因病、事、公假未取得实习成绩者,补实习后,将实际成绩记分,其它按学校补试实习后,最高分记为“60分”。
⑤ 除公假外,因本人原因(包括病、事假)未取得实习成绩者,只双需补实习,则按每天30元收费,学生持缴费收据分别到应补实习工种实习。